7.7%
预计年化收益
24个月
融资期限
50万元
起投金额
收益方式 按自然半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起息日 产品成立当日(T+0按人民银行活期利率贴息,7天后按实际利率贴息)
产品成立日
本项目发行人恒达建设因转让德清县舞阳街东延工程新琪村段而持有的对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4500万元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已在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备案登记。项目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德清县舞阳街东延工程新琪村段项目后续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区块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拆迁、安置小区、道路桥梁、河道改造、绿化、公建及配套等)的工程资金筹措(有关地块的土地开发、置换)及建设工作。未来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工程项目建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商业开发运作收入。
1、发行人因转让德清县舞阳街东延工程新琪村段而持有的对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4500万元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的收益权转让;2、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资金用于德清县舞阳街东延工程新琪村段项目后续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预期收益 (按起投额50万元,项目预期收益率 7.7%计算。每期实际收款日期、金额以最终到账为准,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投融社所有。)
序号 | 付息日期 | 应收金额(元) | 投资金额(元) | 预期收益(元) |
融资总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期总收益 | 收益发放 |
5000000元 | 7.7% | 元 | 按自然半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
序号 | 投资人 | 投资金额 | 投资时间 |